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唐山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教师招聘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4-01-06 21:43:41 来源:唐山师范学院发表评论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做好201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现就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一)引进的条件和范围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著名专家、知名学者、学科或学术带头人。

  著名专家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学者。

  知名学者是指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曾经或正在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的专家(含唐山市《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第二、三条所指人员)。

  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正高级职称,曾主持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二)引进的方式及待遇

  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以下待遇(含唐山市政府的优惠政策):

  1.著名专家:提供安家费100-200万元和科研启动费200-300万元,实行年薪制。

  2.知名学者:提供安家费60-100万元,和与之相适应的科研启动费。除工资外,发放月生活补贴2000-3000元。

  3.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提供安家费35万元以上,科研启动费5-10万元。除工资外,月生活补贴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内无住房的,到岗后每月核发租房补贴25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5.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夫妻的,且双方都属于安家费和租房补贴享受对象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核发。

  6.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需要在唐山市工作的,如符合学校的招聘条件,经考核优先聘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学校协助安排家属的就业问题。

  7.科研启动费以资助项目的形式、根据项目的意义、预期成果审核发放。

  8.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解决。

  以聘用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实行合约管理,每年在我校工作2-6个月,根据不同情况,享受年津贴2-6万元,居住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二、招聘教师

  (一)招聘条件

  招聘教师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原始学历为本科(专接本和三本除外)。博士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硕士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待遇

  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30万元(含市政府补贴),学校急需和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可以适当提高,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到岗后的第一年,每月核发租房补贴1500元,第二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万元,文科1-3万元;博士后的科研启动经费可上浮50%。科研启动费以资助项目的形式核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核发1500元的生活补贴。

  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其家属为双证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酌情安排其家属的工作。

  三、服务期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一般不少于八年,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八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六年。服务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不含外出进修学习时间。

  对于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或辞职的人员,须办清下列手续:

  1.退还安家费(含市发部分);

  2.向学校交纳违约金:服务期每少一年按博士8000元、硕士50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高层次人才的违约金另议。

  3.收回未用完的科研启动费、各种科研经费及配备的电脑设施、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

  四、引进及招聘程序

  1.各单位制定人才引进及教师招聘的计划,经学校审议后由人事处统一向国内外公布。

  2.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及用人单位组成小组进行考核,并形成文字材料。

  3.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与考核

  1.待遇由人事处负责协调和落实。

  2.管理与考核以所在单位为主,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协议进行每年都进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指导。

  3.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各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唐山师范学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