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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乐陵选聘(选拔)市直部门业务副职(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4-01-07 20:59:36 来源:乐陵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优化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中共乐陵市委决定,面向德州市公开选聘9名市直部门业务副职和工程师,公开选拔4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一)公开选聘市直部门业务副职、工程师9名,其中:

  1、经济类6名。包括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乐陵市科技局副局长1名,乐陵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乐陵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乐陵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乐陵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

  2、建设工程类2名。包括乐陵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乐陵市水务局总工程师1名。

  3、乐陵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1名,共青团乐陵市委副书记2名,市妇联副主席1名。

  二、报考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报考范围:德州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一线教师和医务工作者除外)。

  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报考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及职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1、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2012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放宽到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不受参加工作时间限制。其中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科员职务满4年。

  2、报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3、须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不含音体美艺术类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现从事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且满3年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3岁(1981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乐陵市委副书记岗位的,年龄在26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28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报考经济类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会统审计等相关专业;报考建设工程类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土木工程、机电、建筑、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报考林业局副局长岗位的,应具有林业相应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限制期内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7)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三、方法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乐陵市公开选聘(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1个岗位)、《履历业绩评价表》(由干部本人提供履历基本信息、每个职位的工作业绩),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通知、表彰奖励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5张以及照片电子版,一并报乐陵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竞选办)。

  市竞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与公开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7: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公开选聘(选拔)岗位。乐陵市以外报名人员可通过快递或电邮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等方式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弄虚作假的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人选。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

  4、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通过测评和个别谈话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进行深入考察。考察组将考察结果予以量化并做出综合评价。

  5、研究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各岗位人选建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6、公示无异议的,公开选拔的岗位由市委、市政府行文任命;公开选聘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均为12个月。选聘(选拔)人员履职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及时到任,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任用)资格,不再补录。

  工作关系在乐陵市的其他考察对象,表现优秀的列入乐陵市后备干部人才库,按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管理。

  四、纪律监督

  乐陵市纪委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巡视。公选过程和结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乐陵市纪委举报电话:0534—6268238

  乐陵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34—6268528

  举报网站:http://www.dzll12380.gov.cn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8日下午5:00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地点:乐陵市政府大楼426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426室,邮编:253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报名材料”字样。

  联系电话:6268196、6268206,传真:6268520

  电子邮箱:llgbk@163.com

  4、信息发布及表格下载请登录:

  乐陵政府网:http://www.china-laoling.gov.cn

  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乐陵市各单位政务网

  5、报名人员过于集中的岗位,在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可进行适当调剂。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陵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登记表.doc

  2、履历业绩表.doc

  3、注意事项.doc

  乐陵市竞争性选拔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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