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国考分数线倾斜基层职位 3月底完成面试

2014-01-08 10:46:4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发表评论

  原标题:2014公务员笔试成绩今公布 分数线倾斜基层职位

  中新网1月8日电 2014年“国考”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今起可查询。分数线划为四类,其中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不低于110分,行测不低于60分。同时对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集中面试将于3月底前完成

  考生可以通过三个网站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分别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或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4)。

  在面试环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各职位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面试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考方案,面试工作将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

  此外,考生还须留意,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4)上发布面试公告,说明面试原则、方式、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时的处理办法、考察(体检)人 选产生办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联系方式等。


  分层划线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最高

  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在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前提下,兼顾了不同职位层次对公务员能力的不同要求。对中央、 省(区、市)、市(地)和县(区)职位采取了分层划线的方法。

  其中,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较去年相比有所提高,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分数线划定如下表:

报考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行测合格分数线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分60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105分60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100分55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95分50分


  分数线倾斜艰苦和基层职位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今年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其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测不低于55分。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测不低于55分。特殊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测不低于50分。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50分。

报考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行测合格分数线
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

(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

市 (地)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分

55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0分

45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定向招录职位

105分

55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定向招录职位

90分

50 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定向招录职位

85分

45分

非通用语职位95分55分
特殊专业职位90分50分


  违纪违规人员列入国考作弊“黑名单”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纪违规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

  国家公务员局在2011年建立了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维护,以供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录时比对使用。凡是违纪的考生,在查询个人成绩时,都会看到本人违纪情况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今年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将这部分人员名单列入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供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录时比对使用。(完)

  (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