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凉山州2013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拟录取人员公示

2014-01-10 11:02:29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教育局 凉山州公安局 凉山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拟录取人员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8名拟录取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14年1月8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凉山州纪委、监察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书面反映或面谈。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 胡卫东

  电话 0834—386584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刘越和

  电话 0834—2191712

  附:《凉山州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拟录取人员情况表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教育局 凉山州公安局 凉山州公务员

  2013年1月8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