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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4-01-10 19:22:23 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发表评论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二、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10层1005房间(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

  4、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14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区县村官办出具的2014年合同期满的证明。

  7、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已经由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83580692,83580685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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