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1 10:42:19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的考生于1月28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确认电话:010-6617668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确认电话:010-63097335、63097400;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确认电话:025-84665985。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考生分别安排面试。

  (一)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职位面试

  面试时间: 2月19、20日

  面试地点: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

  请报考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司、档案保管利用业务指导司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8日上午8:30报到;报考行政财务司、信息管理中心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8日下午2:00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份确认,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10-66176685

  (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职位面试

  面试时间:2月20、21、22日

  面试地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地 址:北京市故宫西华门内

  请报考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复制、档案修复、满文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8日上午8:30报到;报考档案编辑、档案编目利用、安保处、网络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8日下午2:00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份确认,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10-63097335、63097400

  (三)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职位面试

  面试时间: 2月20、21日

  面试地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9日上午8:30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人事处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份确认,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5-84665985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1寸免冠彩照,另附同底片一寸彩照1张)。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与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或考察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