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2 09:36:2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国家邮政局机关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 分数 | 面试时间 安排 |
172142092309 | 胡 磊 | 办公室财务处 主任科员以下 | 112.80 | 2月19日上午
|
172137431505 | 王孝亮 | 112.80 | ||
172137771508 | 何媛媛 | 112.80 | ||
172144043713 | 刘 拯 | 112.80 | ||
172170271020 | 杨爱玉 | 112.80 | ||
172132010512 | 徐俊祥 | 普遍服务司服务监督处主任科员以下 | 123.30 | |
172132043625 | 钱峥嵘 | 123.30 | ||
172132252505 | 冯 炜 | 123.30 | ||
172123016605 | 蔡普云 | 123.30 | ||
172139020610 | 郭菲菲 | 123.30 | ||
172111640725 | 金 晶 | 政策法规司规划处 主任科员以下 | 117.60 |
2月19日下午
|
172137048910 | 代亭亭 | 117.60 | ||
172170221003 | 朱乐萌 | 117.60 | ||
172143024827 | 范 夫 | 117.60 | ||
172139011310 | 姜 红 | 117.60 |
二、 面试确认及资格预审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双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均可)于1月27日前发送至招考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面试资格预审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发送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职位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查:
1. 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 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3年2月19日举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3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地点:国家邮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站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五、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办公室财务处职位的考生面试当天同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六、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七、其它事项
1. 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联系电话:010-88323132, 13693190772
招考邮箱:youzhengzhaokao@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2014年1月21日
|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