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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

2014-01-26 12:25:47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3月9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哈尔滨技师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乘坐116路、17路、206路、340路、69路等到气象台站下车步行120米),联系电话:0451-55619129。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考生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3.待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或生源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11289。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邮件确认。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E-mail到hljgsrs@163.com进行确认,邮件的标题格式为:报考市地+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如:哈尔滨0703001001张三参加面试),信件正文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3.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3月6日至3月7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6日进行0701001001~0701059001职位考生的审查;

  7日进行0701060001~0701133007职位考生的审查。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公共汽车乘343路、104路、68路等到机电工程学校站下车;乘1号地铁往哈南站方向在哈达站下车),联系电话:0451-87082112。

  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将于2014年3月11日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hl-n-tax.gov.cn)公布。

  附件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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