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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宁夏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

2014-01-26 13:46:0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宁夏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3月1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宁夏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宁夏税务干部学校。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312号。乘车路线:银川火车站乘101、102路公交到太阳神酒店往北200米;银川汽车站乘12、19路到宁夏税务干部学校。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750001,联系电话:0951-5045003。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宁夏税务干部学校一楼多功能厅。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312号。乘车路线:银川火车站乘101、102路公交到太阳神酒店往北200米;银川汽车站乘12、19路到宁夏税务干部学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宁夏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951-5045003。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3月15日组织体检。

  附件一:宁夏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宁夏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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