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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4-01-26 15:44:2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8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和电子邮件双确认。

  电话确认:电话确认请拨0891-6872882 18908993665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xzzzqyzgljzhc@126.com,邮件内容需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西藏户籍证明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单位××局××职位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接受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西藏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及复印件。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朝阳路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收件人:赵从会,邮编:85000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月21日上午9:30至下午5:00。

  资格复审地点: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西藏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5.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22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如达到3:1,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并在该职位考生中综合成绩排第一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提交相关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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