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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地震局面试公告

2014-02-10 14:21:3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辽宁省地震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9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和邮件确认,届时不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

  电话确认:2月19日8:30-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致电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确认能否参加面试,电话:024-86580003、024-86580016。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同时进行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lndzrsjy@126.com,邮件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确认参加面试。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辽宁省地震局××职位面试”。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5张。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10034。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1日下午13:00携带资格审查时邮寄的材料原件到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前楼314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22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地点:辽宁省地震局三楼人事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前楼314房间)。

  4.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辽宁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901306001

韩丹

306111913122

王焕

306121621002

焉宇繁

306121652104

万相东

306122106109

钟娟

306137750809

李达海

306137770327

  5.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6.各职位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7.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8.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考生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 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在辽宁省地震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3.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4.按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面试有关事项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3.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

  4.乘车路线

  乘坐地铁2号线(航空航天大学方向),在陵西站下(C口出),向南步行300米左右;乘坐公交车217路、232路、138路、136路、294路新乐宿舍站下车,对面即是。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海生 王焦娇

  联系电话:024-86580003,024-86580016

  辽宁省地震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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