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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上海市地震局面试公告

2014-02-10 14:26:5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表评论

上海市地震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考试最低
     分数

2月19日
     上午

施     思

323111601029

0901323001

127.10

张     敬

323114021004

0901323001

127.10

黄一清

323132360311

0901323001

127.10

陈倩之

323133120101

0901323001

127.10

贾     婧

323134017203

0901323001

127.10

许欣雪

323131094709

0901323002

107.50

2月19日
     下午

陆     苗

977131110806

0901323003

108.20

王     飞

102142110722

0901323003

108.20

蒲     颖

323131040804

0901323004

122.00

武志光

323131051105

0901323004

122.00

管潇珺

323131080329

0901323004

122.00

莫利娜

323131111909

0901323004

122.00

陈韵欣

323135520808

0901323004

122.00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0日-12日,致电我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证明。

  6、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5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87号上海市地震局。

  交通路线:可在上海火车站乘837路到兰溪路站(近花溪路站);或者地铁3/4号线曹杨路站、11号线枫桥路站步行5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通过面试的考生,我局将电话通知体检和考察事宜。

  六、其他事项

  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路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俊

  联系电话:021-31759062

  上海市地震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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