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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4名教师公告

2014-04-04 15:11:18 来源: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我市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按常德市人社局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4名高中教师,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津市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4年6月31日前取得。

  三、报考办法: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方式:通过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然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津市市人才交流中心邮箱:jsrcjlzx@163.com进行报名。

  2、时间:2014年4月17日0:00至4月22日16:00止。

  3、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4月22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2、地点: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庭园春天新国土局办公大楼旁)10楼人社局(原人事局)1013室人才交流中心。

  3、报考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后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及数量表》(附后),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现场报名的按招聘公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 网络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对照《招聘岗位及 数量表》(附后)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若有一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现场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 考一个岗位。网上和现场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程序,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大、政协等部门进行监督,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

  笔试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准考证发放

  1、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或笔试开考前。

  2、地点:津市市第一中学(笔试考场)。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组成。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下午3:00,笔试地点:津市市第一中学。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40%):以试讲替代面试,考生备课试讲教案不纳入计分项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时间: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试讲地点:津市市第一中学。

  (三)、试讲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试讲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对象。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试讲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试讲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含60分)。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递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需经常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 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原人事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与被聘用 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三)、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 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上报常德市人社局,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务员。

  咨询电话: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4229132

  津市市教育局 0736-4222843

  津市市第一中学 0736-4213370

  附件1:津市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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