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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榆林市米脂县特岗教师招聘20人公告

2014-04-16 14:07:49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发表评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14] 7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今年我县招募特岗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专业及数额

  我县今年招募专业和数额分别为:

学段类别

招募学科

招募人数

学历

学位

招募专业

农村初中

 

语文

2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物理

1

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

物理教育

 

音乐

8

本科及以上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

 

美术

7

本科及以上

 

美术学

美术教育

绘画

艺术设计

农村小学

 

音乐

1

专科及以上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

 

美术

1

专科及以上

 

美术学

美术教育

绘画

艺术设计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农村初中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农村小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应届专科和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招募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毕业者所学专业与招募岗位所设置专业应相同,研究生毕业者所学专业与招募岗位所设置的专业应相近;

  4、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有效的联系方式);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6、初中语文、物理专业和小学音乐、美术专业生源地为米脂,初中音乐、美术专业生源地为榆林市(均含与米脂户籍人员结婚且户口于2014年4月10日前迁入米脂者);

  7、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三、招募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募工作采取公布招募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签订合同、集中培训等程序实施。

  1、公布需求。4月10日前,将本县招募教师的岗位设置、招聘办法上报市、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备案,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于4月11日至4月27日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陆报名(网址:http://tg.ncss.org.cn/)。

  3、资格审查。网报确认后,应聘者于4月27日至4月29日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县“特岗计划”办公室,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公安等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是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方式等),还需提供学生证、在校课程成绩单、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国考”或省考成绩)等原件和复印件,以此作为有效依据。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应届毕业生需签订报考承诺书。在后期资格确认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4、理论考试。5月11日举行,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共考一门,其中专业知识占90%,综合知识占1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音乐、美术专业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2)。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

  5、面试。6月5日前举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以讲课、说课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榆林教育网上公示5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公示无异议,被确定为拟招募的人员,由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6、签订合同。7月中下旬,县招募领导小组集中审核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的各类证件,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特岗计划合同书。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合同书的签订与应届生一并进行。合同书一式4份,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7、集中培训。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聘用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8、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凡被聘用的特岗教师到对口学校上岗任教。凡不按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有意向报考的考生,请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如有延误,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912-622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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