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17:26:15 来源:辽宁社会科学院发表评论
2、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两科目占笔试总成绩权重比例为5:5,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3、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着,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主要审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复查时间另行通知。在资格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在面试资格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辽宁社会科学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
3、面试核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核定面试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报到后由院里报销),严禁任何组织、单位、个人干预体检医院做出体检结论。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我院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7日内安排复检,我院对应聘者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的,原体检医生不参加复检,复检另选体检医院进行的,复检医院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院资质,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需严格遵守招聘各阶段时间规定,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附件:2014年社科院计划信息表及总表.xls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20489
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笔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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