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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口腔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2014-04-17 21:00:04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发表评论

  佛山市口腔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1989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佛山市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是佛山市城镇职工和农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医院本部位于风景秀丽的中山公园东北侧,院外设南华门诊部和同济西门诊部。医院现有职工230名,年诊治病人20多万人次,就诊患者覆盖禅城、南海、三水、高明、顺德及港澳等地区。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1、口腔科医生,人数3名。

  2、财务主管,人数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具体专业条件详细如下:

  1、口腔科医生,人数3名,拟聘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

  任职条件:口腔牙体牙髓专业或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应届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生。

  2、财务主管,人数1名,拟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

  任职条件:财务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医院财务部门主管的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经税收等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好;50岁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2013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口腔医院六楼行政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5号。招聘联系电话:0757-82813462 联系人:王老师,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及应聘岗位说明的文字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我院拟招聘口腔医师岗位均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拟招聘财务主管岗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均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由医院组织人事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后安排到相关科室进行为期1-2周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果由医院人事部门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

  对免于笔试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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