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宿迁市宿城区公办学校招聘47名事业编制教师 5月5日报名

2014-04-24 15:18:44 来源: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还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单位综合鉴定;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等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及各种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05

  监督举报电话: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263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133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14

  附件:宿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城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