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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馆2014年4月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2014-04-24 20:22:19 来源:宁波市档案馆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文书收发、档案管理岗位1人,档案征集管理岗位1人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责任心强,热爱并安心本职工作,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宁波市户籍,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5、文书收发、档案管理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女性,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档案征集管理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图片处理、文字编辑、版面设计等技能,有机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有意应聘者请将求职信、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及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宁波市档案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邮编:315010,联系电话:87186980,87186999联系人:沈老师俞老师封面请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以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勿访。

  五、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安排面试和现场测试考核,市档案馆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

  六、相关问题: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编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档案馆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派遣至宁波市档案馆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学历、职称等核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工作业绩予以奖惩。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宁波市档案馆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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