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16:46:00 来源: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发表评论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及杭州市《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杭人社发〔2012〕703号),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设有9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500名左右。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开发与产学研合作。现有省重点学科4个,市级重中之重和重点学科10余个,市级重中之重和重点实验室10余个,设立了30多个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在省、市各地建立了250余个产学研合作基地。2003年起,学院依托浙江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学院为有志之士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欢迎海内外人才加盟学院。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度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参见附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副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招聘计划2014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并落实聘用人员的岗位外,本招聘计划在2014年度内有效。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zucc.edu.cn)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XX专业教师”岗位。报名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3)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分院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再报学院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srsj.gov.cn和我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借款、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795,0571-88018976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招聘邮箱:zhaopin@zucc.edu.cn
学校主页: http://www.zucc.edu.cn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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