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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4-05-15 12:01:16 来源:昆山市教育局发表评论

  现场确认时不得更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拟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请带好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同时请按以下类别带好所要提供材料的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教师资格证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不限户籍报考者还需带好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或校级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证书。

  ③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的昆山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④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4. 验证登记。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并上交报名表(贴好照片),同时另交1寸证件照1张。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学校或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5.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6.如果报名表信息或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7. 户口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4年5月19日。

  四、考试须知

  1. 小学(含部分初中岗位)教师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6月6日上午9:30~11:00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

  2.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5月23日上午9:30~11:00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须知

  1.小学(含部分初中岗位)招聘考试的各学科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6月7日)。

  3. 笔试成绩届时将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4. 进入面试人选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5.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六、面试须知

  1.面试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5分钟,然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琴弹奏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

  3.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5月24日)。

  2. 技能测试项目共三项,包括:①钢琴弹唱;②舞蹈; ③上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唱占30%、现场编舞占30%、微型课占40%。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均需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八、录取签约须知

  1.小学(含部分初中岗位)教师招聘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录用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供需见面会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选择初中岗位。

  2. 幼儿园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微型课分数高者,如微型课分数也相同,则录用弹唱分数高者。

  九、体检须知

  教师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十、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53159、57532164

  监督电话:57514790、57371237

教师资格证证明(样张).doc

2014年昆山市教育系招聘第二批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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