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11:39:54 来源:阜宁县教育局发表评论
关于2014年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5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周末正常报名不休息)
3、报名地点: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办公室(阜宁县阜城镇通榆北路619号,校内“双馨楼”三楼)。
4、考试费100元/人。
联系人:邹主任 电子邮箱:fnzjbgs@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23711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填写《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部分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占30%)和面试(占7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省对口高考考纲规定内容,其中对口高考未开考学科,按招聘岗位必备基本知识命题。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课堂教学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各占50%)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的内容及形式:招聘岗位的省对口高考考纲规定中职教材,上微课,时间20分钟。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3、笔试成绩当天下午公布,第二天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课堂教学成绩、学历层次、“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课堂教学成绩、学历层次、“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自行参加学习,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有权解聘。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38524(县纪委)。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njyrs.cn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http://fnzj.net)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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