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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马鞍山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

2014-05-19 15:57:02 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关于2014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的公告--(马公考2014第2号)

  按照2014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现将2014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和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警察职位

  (一)2014年马鞍山市考录公务员警察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一)

  (二)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警察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5月18日—5月19日(每天8:00—12:00;13:00—17:00),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7:00。请报考警察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服务大厅一楼服务窗口,位于湖南东路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市内乘坐103路、106路公交车在“国际华城西”下车,向东100米即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安徽省2014年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

  2.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特殊专业技能加试或体能测评或面试资格。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随即办理参加体能测评确认手续。

  其中报考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100027职位)考生,按照《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通过资格复审随即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并领取《加试通知书》。定于2014年5月21日早晨进行加试,具体时间见《加试通知书》。加试结束后,按规定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二、报考其他职位

  (一)2014年马鞍山市考录公务员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二)。

  (二)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6月4日—6月5日(每天8:00—12:00;13:00—17:00),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17:00。请报考其他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服务大厅一楼服务窗口,位于湖南东路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市内乘坐103路、106路公交车在“国际华城西”下车,向东100米即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安徽省2014年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

  2.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随即办理参加面试确认手续。

  三、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55—2366836。现场资格复审期间政策咨询电话使用:0555-8880234。

  附件1:马鞍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

  附件2:马鞍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选

  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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