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215人简章

2014-05-22 10:35:57 来源:长沙考试网发表评论

  4、报考刘少奇故里管理局讲解员岗位的考生,须于2014年5月12日-14日(上午9:00-下午5:00)到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办公楼1132室进行现场报名,并于5月16日参加基本素质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详细信息请见2014年5月4日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sldbz.gov.cn发布的《2014年刘少奇故里管理局公开招聘讲解员基本素质测评公告》)。

  5、考生报名后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刘少奇故里管理局讲解员岗位的考生,经基本素质测评合格后参加笔试。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考务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论文一科,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论文成绩即为考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一《2014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2014年7月22日(周二),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23日(周三)--7月24日(周四)8:30—12:00,15:00—17:00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二《2014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30日(8:30—12:00,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全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免笔试岗位(即报考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在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8楼0870号);其他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8月1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