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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六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2014-05-22 11:22:22 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1、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2、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人员要同时携带加盖有单位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4:《关于 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对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工作的,可以累计,要同时出具其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4日—5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市人社局大楼809房间)改报其他岗位,并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4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采取试讲、专业面试方式进行的,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专业测试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 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详见《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专业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每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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