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17:12:57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本院声誉;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业务能力;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
3、专业符合计划表中要求的所需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由于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11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及聘用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www.tjpnet.gov.cn)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pnet.gov.cn),进入“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考生限制一个岗位,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cjgzrsc@126.com。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2014年6月16日15:00
(三)初审和复审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低于1:3的不能开考,学院报名结束后以邮件形式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由于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
2、通过初审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学院现场发放准考证(成绩查询请登陆我院网站)。
(四)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2014年6月21日笔试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及所需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2、试讲面试:试讲面试具体日期及方式另行通知。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课件制作、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试讲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成绩。若出现空缺,我院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试讲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并列的选面试成绩较高的,最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医院由我院指定。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资格与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市人社局、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指导。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人力资源处电话:58319072
招聘监督电话:87569653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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