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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4年招聘公告

2014-06-13 13:51:27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特聘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

  为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层次人才,提升重点学科(专业)实力。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及《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4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的有关要求,经郑州市教育局批准,我院金融学等5个专业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外教师均可报名。

  一、特聘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1、金融学专业特聘专家(1名)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聘专家(1名)

  3、市场营销专业特聘专家(1名)

  4、会计学专业特聘专家(1名)

  5、音乐表演专业特聘专家(1名)

  二、任职方式

  专职或兼职。

  三、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

  2、主持省、市级重要科研项目研究;

  3、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4、带领本学科赶超省内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先进水平;

  5、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6、完成《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较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3、学术造诣较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就。

  4、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6、每年能在兼职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上工作至少3个月。

  五、相关待遇

  1、特聘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享受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原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

  2、专职或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按照1:1配比,由市级专项资金支付总额的50%,学校支付总额的50%。

  3、聘期内学院为特聘高层次人才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聘任程序

  1、对获准设置的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我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人事处具体负责受理校内外的报名申请。

  2、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我院特聘岗位设置情况,应聘人员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提供本人工作、学习简历,代表性成果,开展工作的计划,需要学院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等。

  3、由我院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提出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及学校意见。

  4、院长办公会根据初评意见对候选人进行审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5、学院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期、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任期内应履行的职责和任期责任目标。特聘岗位按规定定期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郑教〔2004〕39号文件。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七、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12日——23日,公布《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招聘实施意见》,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地点: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371-62436359、62565149。

  2、报名所需资料:

  (1)《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

  (2)提交《推荐表》中所填写的相关证书、科研成果、学术成就、获奖情况和荣誉称号等复印件支撑材料一式四份(支撑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所有支撑材料的原件需经郑州市教育局高教处查验后再由候选人本人领回。

  (二)第二阶段:6月24日——27日,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并于6月30日报市教育局高教处。

  (三)第三阶段:市教育局完成复评和审定工作后,由学院聘任。

  此工作意见中未尽事项,按《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附件:

  1、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

  2、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3、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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