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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公告

2014-06-13 14:03:39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原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而成的主要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学院是海南唯一一所连续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设有9个系部,现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院面向全国27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近三年来,学院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获省级以上奖项263项,毕业生双证书年均获取率达95.52%,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年均满意度高达93.85%,学院连续六年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同时,学院还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海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先进院校”等20多项荣誉称号。

  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21人,其中专业带头人2人,专任教师11人,辅导员5人,管理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4年5月31日。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78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2.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以内(即1968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以内(即1963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八)辅导员除了具备以上(一)至(六)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对各种社会思潮有一定的分辨能力;

  2.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奉献精神,有大局意识,能自觉维护学院和学生的权利、利益;

  3. 中共正式(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学习期间学业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校、院、系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等职务),并具备以下能力:

  (1)正确处理学院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关系的能力。

  (2)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亲和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及计算机应用水平。

  5. 本科须有1年工作经历;

  6. 年龄在35岁以内,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九)其他要求: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2. 今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学历证书,要求有1年工作经历者须在2013年8月31前取得相关学位、学历证书;同时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会五项保险缴费清单三项证明中的一项。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7日08:00至7月3日17:30(双休日照常)。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学院人事处受理。

  (三)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学院综合楼1005房);招聘邮箱:2283890677@qq.com;联系人:陈业恩,电话:31690658,QQ:2283890677;邮政编号:57140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低1寸免冠照片;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笔试和考核人选确定

  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7月4日之前做好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布。需要通过考试进行招聘的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需要通过考核进行招聘的,只要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即可进行考核招聘。2014年7月7日08:00—17:30,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携带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企业任职证明和身份证到学院人事处报到确认考试资格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专业带头人、金融管理、会计、智能信息处理、汽车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酒店管理等8个教师岗位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者及具有企业工作经历、中级职称的财会教师采用考核的方式招聘;其他岗位应聘者必须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

  2014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应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等内容,应聘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管理学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于2014年7月1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含技能考核)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用答辩(教师岗位增加备课、说课)、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答辩、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技能考核通过专业操作技能展示或办公软件系统的运用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应用能力及相关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4年7月15日在学院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3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于2014年7月17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考核招聘

  学院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考核招聘的相关工作。

  (一)考核内容。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2014年7月15日在学院举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采用说课及答辩、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说课及答辩占考核成绩60%,技能考核占考核成绩40%。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时,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要记录在册。

  (四)成绩公布。考核成绩于2014年7月17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八、公示

  2014年7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hnspi.edu.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根据学院岗位需求实际,可在所报考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聘用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专任教师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才办理入编。

  十、聘用期间待遇

  (一)专业带头人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提供工作与生活住房或购买学院经济适用房;解决配偶正式工作;提供科研启动和配套经费;免费提供工作电脑和打印机各一部;报销第一次来校报到的飞机票,往后探亲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有特殊要求的可面议。

  (二)其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附件:

  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4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需求计划表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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