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11:44:42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我中心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乐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促进乐山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研究和发展。传承、研究、制作及演出民族民间音乐歌舞剧节目和其它形式的文艺节目;优秀川剧传统剧目的传承、研究、整理和新剧创作及演出;承担广播电视及报刊媒介公益性传播、宣传及服务等。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完全符合《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中心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在2014年6月20日17:00前直接到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报名。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王影
联系电话:0833-2134748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68号附8号
五、考核
采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
(一)舞蹈创作与表演岗位具体考核内容: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技术技巧展示和舞蹈模仿,不少于3分钟的舞蹈片段或作品两个。
(注:考生需自备紧身衣裤、舞蹈鞋、舞蹈音乐。)
(二)音乐创作与表演岗位具体考核内容:
自选歌曲2首、普通话朗诵3-5分钟(自选诗歌或散文)、自选和指定曲目钢琴演奏、现场即兴谱曲、其它音乐方面才艺展示(限器乐)。
(注:考生需自备音乐伴奏、朗诵稿、自选钢琴演奏曲目一首、键盘以外的其它乐器)
考核分值:总分100。
考核时限:舞蹈创作与表演岗位每人20分钟,音乐创作与表演岗位每人30分钟。
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附件:
1、《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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