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16:43:56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学历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和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共有35个单位拟招聘77人。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比例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将该定向岗位计划调整为普通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学段和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长清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厅(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济南至长清公交车到区教育体育局下车即到)。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长清区教体局网(http://www.cqedu.com.cn/)下载《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专科学历人员提供);③身份证;④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⑤教师资格证;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⑧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长清区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
(二)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超报者取消其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所招聘学段学科计划与其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学段学科计划的机会。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长清区教体局(http://www.cqedu.com.cn/)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凡学科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幼儿园学段按1:3的比例;定向招聘岗位分学科按1:3的比例。
应聘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态、理念、教材分析及学情把握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应聘幼儿教师者的面试还须考核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基本功。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说课)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7月5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长清区教体局网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教体局网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长清区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幼儿园学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由拟聘用人选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招聘单位。
七、签订聘用合同
将拟聘用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教体局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87221720
监督电话: 0531-87225044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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