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教委2014年招聘公告

2014-06-16 16:56:26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4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14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具有与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直属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八)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58.129.0.72/ogr/)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由教委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初试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

  (二)初试

  初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初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各招聘单位参加初试,确保材料齐全:

  1.《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书);

  4.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初试成绩将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lbj.bjft.gov.cn/)公布。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初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初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初试工作于7月4日前结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复审地点为丰台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请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本人带齐初试时需携带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四)复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复试。复试由教委统一组织,分为教师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将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教委统一安排办理入职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尽快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63811035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3258398

 

  丰台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