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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4-06-17 13:45:01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发表评论

  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始建于 1936 年,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土建类高校,1982 年被确定为国 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高校,1981 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 授予单位,2002 年被北京市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与科技服 务基地,2011 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 年“建筑遗 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多年来,学校重视非全 日制(在职)硕士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依托相关行业开展产学 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建成有北京高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现设有 11 个二级学院和 3 个基础教学单位,共有各级各类在校生 11531 人。其 中,全日制在校生 8562 人,包括本科生 7283 人,研究生 1212 人,留学生 67 人。现 有 34 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 3 个,北京市特色专业 7 个;现有 12 个硕士 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涵盖 55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 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 学科点,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696 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任教师 410 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 108 人,拥有博士生导师 29 人;现有校内硕士研究 生指导教师 250 人,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22 人,涉及 90 余家在京行业企事业单 位。

  学校分为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 12.3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20.2 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 50.1 万平方米,一期工程 16.4 万平米已竣工启用。本校图书 馆纸质藏书 135 万册(其中与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共享 40 万册)、电子图书 122 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 40 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 馆,成为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为齐全的高校。

  学校重视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按照《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共建框架协议书》 的要求,根据行业企事业单位发展前沿问题和相关领域研究及设计工作需求,通过开

  放课题立项资助的方式,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研究生开展项目研究,加强研究 生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学校已与 30 家在京行业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联合培 养研究生。根据企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企业的技术 需求及学生的知识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在职工程硕士的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联合指 导的模式,在校企联合及校院两级联合管理下,学校形成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2010 年,本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第三批“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

  养质量自评估,并获得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工程硕士 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2002 年以来,学校联合相关企业培养出的工程 硕士生成为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系统的骨干力量,他们参与了北京 60 年来重大城市建 设工程。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近五年以来,我校在研各类科研项目 1900 余项,其中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大水 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世界银行项目、欧盟 国际合作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77 项;其中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发明 奖共 8 项,2010-2012 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服务经 费连续 7 年过亿。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 德国等 24 个国家和地区的 38 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为适应首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首都城市建设的需要,学校坚持“立足北京,面 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定位,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管、理、 法、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博士、硕士和学士多层次培养的特色鲜明的 多科性高校。未来十年,学校将认真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 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学。

  二、2014 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及研究方向

领域名称(代码)具体研究方向拟招人数第二阶段考试科目所在学院
建筑与土木 工程

(085213)

建筑历史与理论待定

快题设计(4 小时)考 试或专业综合考试

(二选一)

建筑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待定
建筑技术科学待定
建筑遗产保护待定
城市设计待定
室内设计待定
城乡规划学待定
风景园林学待定
结构工程待定结构力学土木学院
岩土与地下工程待定土力学
施工技术与管理待定混凝土结构
桥梁与隧道工程待定结构力学
道路与交通工程待定道路勘测设计、 交通工程

建筑材料待定混凝土结构
国际工程待定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工程待定水质工程学(一)、(二)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环能学院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待定暖通空调
测绘工程待定工程测量学测绘学院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待定建筑电气基础、 自动控制综合考试电信学院
建筑设备设计方法及理论待定机械设计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待定系统工程

物流工程

待定

物流工程

经管学院 机电学院

环境工程

(085229)

城市水环境科学与系统工程待定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 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 与处置、环境规划与管理

(任选一门)

环能学院

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技术待定
大气污染控制待定
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待定
项目管理

(085239)

工程项目管理

待定

工程项目管理

经管学院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
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三、报名及考试、录取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 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满 3 年,须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满 4 年,须 2010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校录取总人数的 10%)。

  (二)报考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 6 月 20 日—7 月 10 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 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 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 7 月 11 日—14 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 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 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 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 10 月 16 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和专业考试,共计 2 门。

  2.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 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 联考)。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本校只招收英语考生),全国联考科目 GCT 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第二阶段,GCT 成绩公布后,本校将公布考生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复试要求(即学 校及专业自划线)。通过国家 GCT 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本校网站公布的自划 线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符合本校公布的复试要求的考生持本人的 GCT 成绩到校进行 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及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参加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四)考试、录取

  2014 年全国联考时间为 10 月 26 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GCT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本校公布的复试要求(即学校及专业自划线)的考生登 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 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核准表中内容并在电 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 各一份,到本校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本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专业领域、研

  究方向进行第二阶段的复试。

  根据《关于 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 号) 文件精神,本年度本校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招生计划为 120 人,分专业招生计 划将根据学校划线及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确定。

  本校将结合考生的 GCT 成绩、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 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 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工程硕士采取 “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生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人事关系,本校不负责其在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和医疗等费用;

  2.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为 3~5 年,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半年或 500 学时;

  3.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招生学院组织 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本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设置于建筑学院的 8 个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 人民币 40000 元/人,其它领域与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0 元/人;

  培训费收取方式:按课程阶段及论文阶段各占 50%的比例分段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 合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北京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批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 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学院名称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邮箱
1建筑学院常    瑾010-68322333-803changjin@bucea.edu.cn
2土木学院潘    登010-68321834pandeng@bucea.edu.cn
3环能学院高    峰010-68322126gaofeng@bucea.edu.cn
4电信学院杨    娜010-68322086yangna@bucea.edu.cn
5经管学院王东志010-68322197wangdongzhi@bucea.edu.cn
6测绘学院周命端010-68322153-802mdzhou@bucea.edu.cn
7机电学院赵世梁010-68322514zsl@bucea.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邮政编码:100044

  主管部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办公楼 209 室) 学校网址: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8322241

  联系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联系人:丁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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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公共管理【MPA】综合知识零基础全程班【数学、逻辑、语文】
  • 2015艺术硕士【MFA】英语高分速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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