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7 18:13:39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4年临沧市临翔区事业单位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结合部门工作需求,报经区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1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3.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对部分岗位专业要求不作特别限制的可不限制专业。
4.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经研究,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对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全区共招聘118人,其中,教育36人、卫生45人、乡镇事业单位31人、其他行业6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为197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团级以上未就业随军家属放宽到45周岁以下,要求为196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需具备的学历条件详见“附件2”中的“学历”“学位”栏;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7日至28日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原临沧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三)报名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小1寸照片。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报考者还需提供报考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
2.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我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值2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考试大纲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下载。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由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根据岗位情况待定。
(二)考试方式: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笔试。
2.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考试: 2014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1:30。
2.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公共科目考试相关事宜:
1.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2.准考证的领取:考生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到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园林北巷4附1号)。
3.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8月8日以前公布,考生分数查询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报考临翔区事业单位需查分的考生,向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个人查分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18时,超过时间一律不予查分。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用人单位要规范制定《招聘简章》。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拟补充岗位名称及人数;岗位职责简要说明及待遇;拟招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有关资格条件。区级各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经主管部门审核,于6月21日前报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在统一报名时公布。
(二)报名时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必须在专业技能考试前将《毕业证书》原件提供给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三)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五)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时,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
对报考区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七)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八)体检和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 9月3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肃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 人:王维菊 黄丕娅
咨询电话:2166462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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