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在职硕士 新东方在线 > 在职硕士 > 在职硕士 > 正文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4-06-19 10:18:37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发表评论

  一、招生类别

  2014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代码:085200)

  其中工程硕士在19个工程领域招生:机械工程(085201)、仪器仪表工程(085203)、材料工程(085204)、冶金工程(085205)、动力工程(085206)、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化学工程(085216)、地质工程(085217)、矿业工程(085218)、安全工程(085224)、环境工程(085229)、车辆工程(085234)、工业工程(085236)、项目管理(085239)、物流工程(085240)。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工程硕士招生计划为360人。

  三、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1.工程硕士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

  (2)GCT实行全国联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

  (3)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报考我校的考生,GCT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见 “北京科技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大纲

  1.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代码类别名称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085200工程硕士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六、考试时间

  1.全国联考时间:10月26日8:30-11:30

  2.我校组织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工程硕士)及政治理论考试(MPA)将于2014年12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网站http://gs.ustb.edu.cn/list.php?fid=203公布。

  七、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和推荐意见上加盖公章。考生在复试阶段持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等到我校各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再提交相应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及所在单位负责。

  八、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指导精神及报考实际情况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九、培养方式

  学制2.5年。实行在职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利用假期或周末集中授课(合作办班单位教学地点与授课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得少于1年。完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专业学位证书。

  十、其它事宜

  1.工程硕士仅限与企业合作办班生源报考,不接受个人报名。

  2.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3.收费标准:工程硕士学费由合作办班单位与我校协商确定。


分享到: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2015年公共管理【MPA】综合知识零基础全程班【数学、逻辑、语文】
  • 2015艺术硕士【MFA】英语高分速成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