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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在职兽医硕士招生简章

2014-06-21 14:28:09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发表评论

  根据学位办〔2014〕18号文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录取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院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提供需假材料的考生,我院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招生领域

  兽医硕士。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推广领域、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

  (五)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及农业/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面试。

  GCT考试是入学考试的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考试参考资料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复试参考资料为《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第2版,兽医硕士适用)。我院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面试(入学考试的复试)。

  (六)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面试工作于2014年12月中旬结合复试工作进行。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四、其它事宜

  (一)报考后不得更改。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二)我院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相关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各教学协助单位在7月20日前将考生预报名表和报考名单报送我院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hao2233@163.com邮箱。考生预报名表要有教学协助单位盖章。

  五、联系方式

  如对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有疑问,可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研究生院办公楼专业学位教育处320室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82106602

  联系人:晁老师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零一四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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