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卫法监函〔2014〕5号
济宁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发局,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市直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4〕34号)的要求,2013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空白证书尚未下发,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核发的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非注册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相关表格可登陆济宁市卫生局网站(卫生许可栏目)下载。
三、注册流程
注册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注册材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者通过“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验证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无误后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完成“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注册主管部门打印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核发证书。
四、集中报送时间安排
6月23日 任城区 太白湖新区
6月24日 兖州区 6月25日 曲阜市
6月26日 泗水县 6月27日 邹城市
6月30日 微山县 7月1日 鱼台县
7月2日 金乡县 7月3日 嘉祥县
7月4日 梁山县 7月7日 汶上县
7月8日 兖矿集团 7月9日 高新区
7月10日、11日 市直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五、申请材料报送地点
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局服务窗口)。
六、其他要求
各级注册主管部门要做好此类注册人员的资料审核及信息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备查。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医师执业注册要求按照原规定办理。已核发的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换发新版《医师执业证书》事项,待新证下发后另行通知。
其他不明事宜按原规定执行,各地各单位在执业注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徐长福 电 话:2315345
济宁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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