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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2014-06-23 15:25:38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4年 6月27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 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27日11:00-7月1日14:00

  报名网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jining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6月27日11:00—7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15日9:00- 7月19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7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济宁人才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类面试可以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其中专业加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加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专业(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中共 济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4年6月27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通知》、《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2、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13、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8、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2967955

  应聘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2967983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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