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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4-06-25 15:36:39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三)考试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有关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含全国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如下表:

学位类别考试方式、时间与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10月26日 8:30-11:30全国联考10月26日 14:30-17:00学校组织考试复试期间
教育硕士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英语二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包括面试)

  全国联考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所有全国联考科目,以及教育硕士的专业基础课实行闭卷考试。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我校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办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调剂和录取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合格生源数不足的专业领域,可接收报考福建省高校相同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的调剂考生。

  四、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学习方式和年限学费备注
教育硕士脱产学习一学年:2.5-5年24000元/全程所有专业领域
暑期授课:3-5年限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等9个专业领域。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领域并到下一年授课。

  注:学费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

  为保证培养质量,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五、入学

  教育硕士于2015年9月初入学。具体入学有关事项见当年《入学须知》。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达到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一)原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三)2014年报考基本流程,考生应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

  (四)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fjnu.edu.cn,邮箱:yzb@fjnu.edu.cn,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523,邮编:350117,

  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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