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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4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4-06-27 16:39:04 来源:东北大学发表评论

  东北大学2014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如下: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报考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0月26日14:30-17:00,外国语。考试地点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详细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招生人数:100人。

  四、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其中,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报名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在“学位网—工作动态—文件发布”栏目查询。未进行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7月11日至14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包括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东北大学新主楼1102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8:30—11:30,14:00—16:30。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核验并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考生对现场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且考生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考生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具体内容请见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在“备注信息”中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提供的12位在线验证码。不能提供在线验证码的,应及时到权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并在复试前提供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并将认证号码填写在备注信息中。

  3.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送交新主楼1102室。

  4.由于二代身份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信息平台将开通在职联考准考证网络下载服务,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从10月16日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准考证,并持此准考证应考。

  六、入学时间及培养方式

  录取为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研究生,于2015年春季入学,学习年限2.5—4年,具体规定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东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学校不安排食宿,大部分课程安排业余时间上课。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课程学习费用由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详情咨询学院负责老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1211 传真:024-83681211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东北大学新主楼1102室

  邮政编码:110819

  网址:东北大学MPA教育中心http://www.mpa.neu.edu.cn/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zsxx/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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