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2 09:26:19 来源:台海网(厦门)发表评论
台海网(微博)6月21日讯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 延续多年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即将面临一场深层次改革,而受益最多的,将是绝大多数科级以下公务员。
经济观察报近日获悉,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从去年开始,人社部等方面就加快筹划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标方向已经确定,概括起来,就是4句话,24个字—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
人社部一位不愿署名的专家对经济观察报说,所谓调整工资结构,是指要把公务员工资收入中,过高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提高基本工资的占比;扩展晋升空间,是指打破现在公务员职务决定级别,级别决定工资的局限,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
据透露,建立比较机制,是要求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以此来作为提高公务员工资的重要依据;实施配套改革,则是指要将薪酬改革纳入到整个公务员体制机制改革,甚至是整个收入分配改革当中。
上述专家表示,从总体上来看,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更确切地说,是限制公务员工资中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提低”主要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最终的目的是,缩小公务员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据悉,在制定公务员薪酬改革政策的同时,人社部还与中编办、中组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方面正在筹划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其中对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目前已经制定出详尽的改革方案,预计在年内将会正式出台。
调整薪酬结构
人社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已经对各省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做了调查摸底。下一步,人社部将制定严格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在大幅降低津贴补贴在公务员工资占比的同时,也使得公务员的津贴补贴由暗转明。
上述专家说,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出台之后,受益最直接的将是绝大部分基层公务员群体,对于中西部、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公务员,国家将会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地,中西部地区公务员的整体工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的依据是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职务高,相应级别就高,基本工资也高。从国务院总理到乡镇一级政府的科员、办事员,共分27个级别。基本工资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是12:1。
公务员工资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曾做过调查,现在国内公务员工资收入中,基本工资占比大约是30%,剩下的就是各种名目、花样繁多的津贴补贴。各省之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最高与最低省份之间的津贴补贴有3-4倍的差距。同一省内不同县市的公务员津贴补贴也差距很大。有的省内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多达32个,最低和最高相差1.5万元/年。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制定津贴补贴制度,但是对何时出台没有时间限制。现在公务员津贴补贴都是各地自行规定。
近两年,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在中纪委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以及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都提到严禁政府官员违规领取工资之外的津贴补贴。
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在一次讲话中说,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他还曾表示,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简称“职级并行制”),将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尹蔚民所说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里有更明确的表述,就是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现在中央已经批准一些县市,开展公务员“职级并行制”试点。有关部门也已经拟定了具体的执行办法,有关专家预计在下一个五年规划期内,中央将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主要是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公务员的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也就是说,即使公务员没有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
该专家说,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也就说,一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一个副处长的工资同样也可能比处长还高。这样的制度改革,对于县和乡镇层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尤为明显。
涨工资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其外,在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以此体现不同职务公务员的责任风险和职务贡献。
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13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但何香久的说法很快招致舆论的强烈反驳。反对者认为,何香久忽视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偏低的事实,现在除了一些国企、外企职工的工资较高,民企、私企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而相对应的公务员工资中,津贴补贴部分,一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公务员工资之外,还有其他大量的灰色收入。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称,应该在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前提下,再提公务员涨工资。
据了解,2013年人社部已经就“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做了专题调研。尹蔚民在2013年年底的人社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人社部将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经济观察报最新了解的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从今年6月初开始,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就公务员工资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湖南常德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表示,本次调研是为今后修改公务员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准备。
公务员分类改革
除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改革、制定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内全力推进的还有公务员分类改革。《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其实早在2006年,我国就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但据人社部专家介绍,目前除广东深圳、湖南株洲等极少数地区之外,公务员管理都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也就是对公务员职位没有什么类别划分。
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2010年开始起步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据悉,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对去年起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改革经验。
深圳最初只是在公安系统实施职位分类改革,到2010年,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到目前为止,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最大,高达69%,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比居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
按照深圳的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都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共分7个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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