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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宜昌市五峰县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公告

2014-07-07 11:31:49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资格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教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电话: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联系电话:0717-5826242,联系人:李秀恒。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幼教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㈡考试

  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五峰教育局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五峰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小数点后两位完全相同,则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时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五峰教育局网对外公布。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不能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㈢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上网公布(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如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在五峰最低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它招录和遴选考试,也不得调动到本县外其他单位。

  附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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