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海南三沙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7-07 15:02:30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充实市船务局船员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精神,我市现面向全国招聘8名职务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三沙市拟招录职务船员一览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职务船员45岁以下(截止时间2014年7月1日);近5年内有2年以上实际船上相应职务任职经历;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出海作业工作需要,满足相应船员身体标准;岗位执证标准详见《三沙市拟招录职务船员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三沙市船务局

  (三)联系电话:66702286 传真:66734417

  (四)联系人:田新波 杨艳梅

  (五)报名要求:考生需携带户口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附件 1、三沙市拟招录职务船员一览表

  2、三沙市职务船员招录报名表

  三沙市拟招录船员一览表

甲板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船长

  2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1名)。

  2.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二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二等(1名)。

  

  大副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

  

  轮机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轮机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

  

  甲板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船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大副

  2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轮机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轮机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注:甲板部船员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优先。

  三沙市职务船员招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

  面貌

  

  民族

  

  籍贯

  

  健康

  状况

  

  毕业院校及时间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现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原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姓 名

  称 呼

  年龄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