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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2014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公告

2014-07-09 18:25:16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眉山市2014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眉山市2014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二、体检对象

  见附件《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眉山市职位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女500元/人、男450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7:20前,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眉山市政大楼门口报到,并上交考生本人已签字的三方就业协议。

  (二)全体人员在指定地点报到,完成相关手续后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将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参加体检人员听从统一安排,体检时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自己的姓名、不得向工作人员和医生打听体检情况,不允许考生朋友及亲属进入体检现场等影响体检工作正常开展,不得违反体检纪律相关要求,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8—38168057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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