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 11:40:13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户籍条件:
(1)本科学历的,年龄28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岁及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岁及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岁及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办公楼二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山路31号)
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7月28日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实施办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汽车工程类岗位含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汽车工程类教师岗位:笔试占30%,专业技能占30%,课堂教学占40%。
2.其它岗位:笔试占40%,课堂教学占60%。
(四)笔试、面试由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监督指导。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99036 联系人:韩老师、曹老师、何老师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处:15952269669
市供销合作总社监督电话:8080186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3732198
点击下载>>>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