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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深圳龙华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说明

2014-07-15 15:38:33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发表评论

深圳市龙华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龙华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6月29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为50分,教育类为55分。笔试成绩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前到达现场签到并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前到达现场并签到,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龙华新区区直部门、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岗位编号如下:

  LX2014001C0018,LX2014001C0021;

  LX2014001D0018- LX2014001D0025;

  LX2014001D0173- LX2014001D0182。

  时间:2014年7月21日(周一)14:30开始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地点:龙华新区观澜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观澜办事处世纪广场北侧)。

  (二)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卫生系统岗位,岗位编号如下:

  LX2014001C0019- LX2014001C0020;

  LX2014001D0026- LX2014001D0172。

  时间:2014年7月21日(周一)14:30开始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地点:龙华新区观澜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观澜办事处世纪广场北侧)。

  (三)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教育系统岗位,岗位编号如下:

  LX2014001C0001- LX2014001C0017;

  LX2014001D0001- LX2014001D0017。

  时间:2014年7月22日(周二)14:30开始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地点:龙华新区观澜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观澜办事处世纪广场北侧)。

  (四)参加人员

  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并参加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替代。资格初审当日14:30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场,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机会,不予争议。

  四、资格初审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考生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龙华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本说明,了解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同时,考生还应对照如下三项内容准备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2、2013、2014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二)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可仅提供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三)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 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报考市内岗位的须提供市军转办盖章的《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要求特定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卫生管理部门下发的医院等级评审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医院等级评审文件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4. 岗位要求英语、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5. 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 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判定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

  2. 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 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须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14:3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盖“报到专用章”并到候审室签到。13:3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14:30准时关闭大门,大门关闭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没有准时到场盖报到专用章或没有准时到候审室签到的考生不得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机会。

  (二)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上网、传真等服务。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在入场后不得中途离场拿资格审查材料或叫人递送资格审查材料入场。

  (三)考生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视同考试作弊,取消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考试。

  (四)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资格审查期间将安装屏蔽设备屏蔽现场通讯信号。考生应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否则取消其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六)资格初审也是对考生的一个考核过程,全面考核考生对材料的理解能力、时间观念、纪律观念等,请考生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公告及岗位各项条件要求,备齐各项资料,除本说明明确提出可后补材料的,其余材料缺失导致无法证明符合报考资格的,均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面向社会人员岗位中的卫生技术类(即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笔试类型为“医疗类”或“护理类”)岗位将在面试中采取实践技能考试(即“人机对话”),为方便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提前复习,现将人机对话考试专业提前公布(见附件3),请各考生根据本岗位人机对话专业认真做好考试准备。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以招考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考生在准备资格初审材料期间,如有疑问,可致电0755-23336315(教育),0755-23336317(卫生),0755-23338306咨询。

  附件:1.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

  3.人机对话考试专业

  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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