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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黑河市公务员考试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

2014-07-18 16:44:15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发表评论

  关于2014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

  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

  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2014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2014年7月23日下午14:00-17:00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通江路31号)。

  (三)联系电话:0456-8260792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

  5、项目生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

  6、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团)员证明;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8、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携带报到证复印件;招考对象有户籍限制的,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检察官职位须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报黑北地区检察院俄语专业的须携带俄语八级、第二外语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考生需要自行下载并填写一份《2014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2日11:00前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电话(0456—8224302)联系;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人社局电话(0456—8260767)联系;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电话(0456—8294089)联系。报考检察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电话(0456—8276477)联系。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1: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黑河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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