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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鹤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等通知

2014-07-18 17:03:49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发表评论

  关于2014年度鹤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等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就2014年度鹤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4日全天

  1、上午8:00资格确认职位:政府部门代码为192029-192035的职位,党群部门代码为191001-191012的职位。

  2、下午13:00资格确认职位:政府部门代码为192001-192028的职位,党群部门代码为191801-191803、 191901、191904的职位。

  地点:鹤岗市人社局就业培训中心(鹤岗市飞鹤商务大厦对面)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要由考生本人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及其他职位需求的证书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考对象限定为“社会在职”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3、招考对象限定为“应届毕业生”的,2012年、2013年毕业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证明或本人档案所在地市(县)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和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4、“项目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手续。

  (四)资格确认考生电话确认要求。

  1、报考行政机关(职位部门代码为192001-192035)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1日8:30-17:00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468-3222806。

  2、报考党群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1日8:30-17:00与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468-3350933。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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