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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福安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4-07-21 15:23:35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

  根据中共福安市委会议纪要(2013年第31期)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福安市1984年底以后参加代课的、2002年3月前按规定清退在册的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名额

  ㈠招聘对象:福安市1984年底以后参加代课的、2002年3月前按规定清退在册的代课人员。

  ㈡招聘名额:10名。

  二、报考人员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㈡计划生育要求: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体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核确认;

  ㈢遵守《信访条例》要求:无因违反《信访条例》受到治安处罚,具体由市信访局牵头审核确认;

  ㈣年龄要求:男的55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后出生),女的50周岁以下(1964年 7月1日后出生);

  ㈤教师资格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在2014年7月17日之前;

  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方有资格参加招聘。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㈠报名

  1、报名前先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正式报名;

  2、初审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

  4、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6]费114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如实填写《福安市2014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考试初审表》和《福安市2014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㈡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要求,由福安市教育局和福安市公务员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福安市教育局核发准考证。

  ㈢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指定复习教材为《教育理论》(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教育学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和阅卷。考卷采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阅卷;考试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笔试时间定2014年8月2日上午9: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12:00前,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㈣聘用办法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2、在分数相同的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独生子女(已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代课年限(按年)长的,配偶是正式教师的,学历高的,表彰级别高的(表彰指县级及以上劳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年龄(按月)大的,按以上办法仍无法可比者,再加笔试择优聘用。

  3、拟定聘用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入围者必须参加政审和体检,体检按《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如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安排到农村边远小学。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工作岗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因聘用资格取消,余下的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分数相同时参照聘用办法第2点执行)。

  7、递补办法:若成绩入围者有人举报,待调查结束后再公示递补人员。

  8、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龄从聘用当月算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㈤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此次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如下办法执行:

  1、养老保险:自聘用之日起,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投保。参保人员到退休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含10年)给予照顾享受退休待遇。退休时缴费仍不足10年的聘用人员按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如需补缴的,其补缴的全部金额由聘用人员个人负责支付。

  2、医疗保险:自聘用之日起,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投保,到退休时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25年的,差几年补几年,按规定补足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补交的所有费用由个人负责,不补交的不享受。

  四、其他事项

  ㈠招聘信息详见福安教育网(http://www.faedu.gov.cn)和福安人事人才网(www.farsrc.com)。

  ㈡报考者全程的住宿、旅差费和体检费自理。

  ㈢整个招考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监察室设立监督电话。

  ㈣咨询电话:6381271 举报电话:6381271 6381531

  ㈤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通知解释权归属招聘领导小组。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公务员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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