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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通渭县城区幼儿园选调公告

2014-07-22 13:55:05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有效解决县幼儿园分园招生办园后教师及保育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幼儿园担任教学和保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相对稳定,有序流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根据县幼儿园分园招生办园后预计入园幼儿数量和师资需求,2014年计划公开选调20名幼儿教师和10名保育员到城区幼儿园工作,其中县幼儿园选调幼儿教师13人、保育员6人,分园选调幼儿教师7人、保育员4人。

  三、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形象端庄,身体和心理健康。

  3.师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1.性别原则要求为女性,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男性教师允许报考。

  2.幼儿教师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年龄要求为35—45周岁(1969年7月1日至197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

  3.中师(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教龄三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尽责,造成明显失误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2.学年内(2013年8月25日—2014年7月15日)无故旷工累计7天或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院内。

  3.报名资料: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0元、1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3 张,并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审查推荐证明(注明工作表现、任教年级和学科、请假天数等);(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占45%)

  1.时间:2014年7月30日

  2.地点:县二中

  3.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岗位相关知识。

  (三)业绩考核(占10%)

  近五年(2009年7月1日以后)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表彰奖励(指党委、政府表彰的教育先进个人)分别加18分、14分、10分、6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指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表彰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16分、12分、8分、4分;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录像课)评比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9分、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7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以上同一年度获得的同一奖项按最高奖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社会团体或非政府部门评选的各级各类奖项不予加分。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4分(累计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个人笔试成绩×45%+业绩考核×10%后的得分,按所需岗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占45%)

  1.时间:2014年8月4日

  2.地点:县二中

  3.内容: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幼儿教师两项所占比例分别为55%和45%,保育员两项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

  4.面试:课堂教学内容以幼儿教育五大领域为主,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才艺展示幼儿教师在舞蹈、声乐、器乐演奏、简笔画四项中自选三项进行展示,保育员自选两项进行展示,每项不超过2分钟。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得分。

  个人总得分=笔试成绩×45%+业绩考核×10%+面试成绩×45%。

  (五)选调

  1.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分类选调。根据个人最后得分的高低次序(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优先),幼儿教师第1、3、4、6、8、9、11、13、14、16、18、19、20名到县幼儿园任教,第2、5、7、10、12、15、17名到县幼儿园分园任教;保育员第1、3、4、6、8、9名到县幼儿园工作,第2、5、7、10名到县幼儿园分园工作。

  2.选调工作结束后,选调人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参与学前准备工作,正式上班三个月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3.选调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学校岗位已满时,按低一级职务聘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新社 市教育局驻通渭县督学、县教体局局长

  王景坤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组 员:刘全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定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爱琪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敏利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周瑞玺 县教育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新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选调等工作的组织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七、工作要求

  1.各学区(校)要严肃纪律,认真审查本单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的报考条件和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推荐证明。

  2.凡出具虚假证明的,严肃追究学区(校)校长及当事人的责任;凡持有虚假证明和证件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选调、不得调入高一级学校、不得评优选先。

  3.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通渭县2014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保育员)单位推荐报考证明.doc

  通渭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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