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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金华经开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2014-07-23 11:44:50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1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调单位及名额

  九峰职校:语文1人

  十五中学:语文1人

  南苑中学:社会1人

  湖海塘初中:音乐1人

  湖海塘小学:语文1人、音乐1人

  宾虹小学: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1人、科学1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任教学科及职称与选调需求须一致。

  4. 年龄在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须具有下列其中一项的荣誉称号、奖励或学历:

  ①省级特级教师;

  ②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

  ③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含)以上;

  ④教育硕士学历。

  7.金华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 所有报考人员都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选调方式

  1.公开公告。在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教育网上刊登选调简章。

  2.资格初审和考核。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和学校成立选调工作小组,于8月1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就教学业务和工作能力、教师师德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和报批。8月15日前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调动手续。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于2014年 7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任职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金华市直范围除外)、金华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还须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到相关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九峰职校89113204,联系人范媚玲

  十五中学82490909,联系人施克伟

  南苑中学83189001,联系人李静芳

  湖海塘初中83189001,联系人李静芳

  湖海塘小学82472316,联系人王兆红

  宾虹小学89196939,联系人贾洪华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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