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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霞浦县农村教师进城选调公告

2014-07-23 16:43:54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为保证城区小学新学期的师资需求,充实加强城区的教学力量,现根据核编定人的原则和城区学校教师缺编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中小学公办教师中,经公开考试择优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小学任教。

  一、选调学科及名额48名

  选调农村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名额28名,选调农村中学教师转任城区小学任教名额20名。(具体学科岗位附后)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须是目前在我县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为人师表、敬业爱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考评优秀,教书育人表现突出。

  2、农村教龄:在农村任教满4年,(其中海岛、北壁任教满3年)的中小学教师。

  3、报考城区小学学科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评(聘)申报相应学科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职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农村中学富余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可分别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

  5、农村中学教师报考城区小学所有学科岗位和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小学体育、美术、音乐、信息等学科岗位的,其学历专业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6、近3学年(2011年9月至今),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1)报考教师若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的(3)在上学年度(2012-2013)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不称职的(4)2013-2014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

  四、选调工作实施步骤

  1、公布选调方案

  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发布、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布选调方案,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农村学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富余教师踊跃报考,报考者参加选调考试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填好报名表。

  2、报考资格审查、报名( 7月29日- 7月30日)

  根据选调报考条件,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获得相关荣誉的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后签上“属实”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寸相片两张、如实填写的《霞浦县2014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到局人事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所在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各个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教师个人所填写的《霞浦县2014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签署学校意见,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经教育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教师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个人根据公布的相关学科岗位的选调名额,填写报考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选调同一学科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达1:3以上,否则适当减少选调名额(选调学科岗位只有1个职位的,必须有2人及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3、组织考试

  报考城区小学所有岗位的教师都应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小学选调教师考试。

  考试时间为 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卷面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教育综合知识,具体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道德要求等相关内容。

  5、录用总分确定

  录用总分=笔试成绩+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办法详见《霞浦县2014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奖励办法》)。

  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名录用总分若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相同,以农村任教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再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出现相同时,以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多者优先;若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相同,再加试确认最后人选。

  6、公布考试成绩、初选名单

  教育局根据城区小学各学科岗位选调农村小学教师和农村中学教师的名额,分别按照各学科岗位报考者录用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公布初选名单。

  7、择岗与聘任

  按各学科岗位分布情况,入围对象按照录用总分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农村中学教师转任城区小学任教岗位单列)。

  教师调动到新单位后实行岗位聘用制度管理,其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学校根据本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余缺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按原职级聘任或低聘。

  五、组织领导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选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分别设立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开选调考试巡视监察小组。公开选调考试巡视监察小组负责选调考试工作全过程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选调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六、考试纪律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有发现,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并处以终止今后选调进城考试两次机会,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要杜绝不正之风,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霞浦县2014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奖励(加分)办法.doc

  2、霞浦县2014年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doc

  3、霞浦县2014年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学科岗位表.xls

  霞浦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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